内蒙古警察学院工会是在学院党委及上级工会组织领导下的教职工群众组织,是学院联系广大教职工的桥梁和纽带。工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严格执行学院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决议及上级工会各项决定,全面主持工会日常工作,负责制定工会工作计划并抓好组织实施。
主要职能: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保障女教职工特殊权益;做好教职工集体福利保障,持续改善教职工工作生活条件;组织开展教职工专业技能竞赛、群众性创先争优活动及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规范做好工会会员发展、吸纳、教育及会籍管理工作;严格依规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切实管好工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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