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是学院负责教育教学工作的职能部门,下设教学管理运行科、教学研究与教材管理科、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教师发展中心4个科室。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履行教学运行管理、教学建设改革、教学质量监控、教师教学发展等核心职责,紧扣立德树人、育警铸魂根本任务,立足实战化教学改革与警务化管理,健全“教学研练战”一体化人才培养体系,以规范高效的教学管理和持续完善的质量保障机制,着力培养政治绝对忠诚、业务素质过硬、实战能力突出、具有鲜明北疆担当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公安专门人才,为平安内蒙古、法治内蒙古建设及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职责:
一、实战化教学改革推进
负责学院实战化教学改革的统筹协调、组织落实与日常服务保障。贯彻落实学院改革总体部署,做好任务分解、清单管理、进度跟踪与督促落实;汇总改革信息,编发工作周报,建立常态长效、闭环运行的推进机制;参与完善实战化教学相关制度规范;统筹推进实战课程、教材建设、教研项目等组织实施;协同做好实战教官聘任服务、教师实践锻炼组织及校局合作交流;负责改革成果梳理、资料归集与宣传保障,配合开展督导总结与经验推广。
二、教学运行与学籍管理
执行教学计划,统筹学期课程排课、选课及教室资源调配;维护日常教学秩序,负责调停课审批、教学日历核对。负责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办理学生休学、复学、退学、转专业、留级等学籍异动的审核与备案。负责教务网络管理系统的日常维护、数据备份、权限分配与用户信息管理。组织学期期末考试、补考、重修考试及各类考务工作;负责学生成绩录入、审核、归档及成绩证明管理。负责应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初审与数据上报;负责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发放、管理、电子注册及图像信息采集。
三、教学研究与教材建设
统筹推进全校教学研究与改革,系统组织各级各类教学研究项目的规划、申报、过程管理与成果培育推广。协调指导各教学单位开展专业建设、课程建设,负责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规范审定、动态调整与管理。全面负责教材建设的整体规划与管理,涵盖教材立项、编写、评审、选用、供应保障及使用评价反馈等全链条工作,建立健全教材建设与管理长效机制。负责教学研究、教材建设相关制度的起草,保障教育教学工作规范、高效与创新发展。
四、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
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公安部及自治区教育厅关于高等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的方针政策,制定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的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及年度计划。建立健全“评价—反馈—整改—提升”的质量持续改进闭环机制,对教学监控、评估、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提出改进建议并跟踪整改落实。组织实施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和日常教学巡视,重点监控教学计划执行、教学纪律遵守、教学内容落实等情况。负责教学异常情况的调查核实与教学事故的认定处理,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管理学院教学督导委员队伍,制定完善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组织开展学生评教、同行评价、督导评价等多元化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建立学生教学信息员队伍,畅通教学质量信息反馈渠道。牵头组织学院本科合格评估工作,编制并发布学院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等质量报告。
五、教师教学发展
统筹学校教师教学发展相关建设工作,制定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培养规划及实施方案,常态化开展在岗教师教学能力培训、新入职教师岗前教学培训及教学规范专项培训。组织校级及各级各类教学竞赛、教学创新评比、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科普大赛等赛事,负责赛事组织实施、过程管理及成果汇总。承担全校高校教师资格申报的初审、材料审核、汇总上报及日常动态管理。建立完善教师教学业务档案,规范做好教师教学发展台账及过程性资料归集管理。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11号 邮编:010051
招生电话:0471-3594424
信息中心:0471-3683662
邮件:nmjyxxzx@163.com
版权所有:内蒙古警察学院 蒙ICP备202200150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