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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五一”劳动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来源:内蒙古警察学院 发布日期:2017年04月27日 00:00

各部门:

根据国家“五一”劳动节放假安排的通知,学院决定4月29日(星期六)、4月30日(星期日)、5月1日(星期一)放假休息3天,5月2日(星期二)正常上班、上课。

节假日期间,请各部门认真安排好值班、备勤、安全和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紧急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有效处置。加强队伍管理,离开呼市外出所有人员,严格执行请销假及各项纪律规定。

办公室              

2017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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